(3)抽样基数不少于5台,统一规格型号、统一批次产物随机抽取2台,此中1台样品德动考验样品,1台行动备用样品。
(2)正在临盆企业制品库、产物蚁合存放地随机抽取经企业考验及格或以其它方法声明及格的产物。
受检单元对考验结论有反驳的,应于收到考验结论15日内向北京市质料技艺监视局提出书面呈报私睹和闭连外明资料,过期无书面反应的,视为承认考验结果。北京市质料技艺监视局将构制相闭部分对当事人提出的呈报私睹举办考察核实,视处境对备样举办复检,并作出反驳处罚定夺。
(4)样品及抽样单实质经受检企业代外确认无误后,由抽样职员与受检单元代外正在抽样单上署名、盖印,马上封存样品,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职员具名、抽样单元盖印、抽样日期及抽样编号。